聯絡電話
(02)22616714#7507/781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履約期限
自113年9月20日起(若決標日已逾此期日,則以決標日起)75個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廠商如有需求上詢問事項,請洽詢吳女士(#7507),若為採購程序事項,請洽詢馮先生(#7817)。
2. 廠商如需現場查勘者,本案現場查勘時間為113年 8 月 30 日,投標廠商於113年 8 月 29 日上午12時00分前,請來電告知本案之承辦人員參加現場查勘。
並於113年 8 月 30日下午 14 時 30 分前先至本院法庭大樓1樓電梯口前等候,由本院相關人員帶領進行現場查勘。有意投標之廠商,應撥冗參加,以確實評估完成本案所需之一切費用。
3.修正部分文字敘述,以利於整體系統完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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