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原貴賓室擬併入首長辦公區內,騰空之空間可另行規畫使用,以改善機關因業務量增
加所造成空間不足問題,促進空間有效利用。
(二)、藉由本案改善首長辦公室長久未經整修,陳設老舊、辦公環境不良、線路雜亂等問
題。
(三)、本案秉樽節公帑原則,有效的利用既有設備,在有限的經費運用下,預期能在整體完
成後,提升來訪長官、貴賓觀感,改善辦公環境提升工作效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並為室內裝修等相關行業,依法令得提供本案服務之裝修設計或施工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得於110年9月10日下午4時-5時至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1樓,以電話通知總務科承辦人員02-22616714*7805周先生,由本院派員統一辦理現場查勘、測量及說明,以確實評估完成本工程所需之費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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