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KDC03 已截止 未達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後棟、側棟辦公大樓耐震補強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 預算金額: NT$ 25萬
⚖️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公告日:106/10/02 截止日:106/10/11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17/10/11 17:00 | 開標:2017/10/12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125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7/10/16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7/10/16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17/09/30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250,000
未達公告

押標金
$ 12,5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10/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亦騏
聯絡電話 (02)24652171#1765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傳真號碼 (02)2465755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4:00
開標地點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七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結算付清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登記在案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基本資格及應附相關文件: 1.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土木、結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 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所有文件請影印為A4尺寸)(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之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而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影印為A4尺寸)。 4.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印為A4尺寸)。 5.企劃書(即服務建議書)1式9份(需派員簡報及詢答),企劃書內容及格式請參閱所附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33
聯絡人
李亦騏
聯絡電話
(02)24652171#1765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傳真號碼
(02)2465755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4:00
開標地點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七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結算付清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登記在案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基本資格及應附相關文件: 1.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土木、結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 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所有文件請影印為A4尺寸)(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之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而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影印為A4尺寸)。 4.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印為A4尺寸)。 5.企劃書(即服務建議書)1式9份(需派員簡報及詢答),企劃書內容及格式請參閱所附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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