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宏恩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附設彰化縣喜願家園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宏恩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38-13號6樓 宏恩基金會臨時辦公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招標文件採郵購、面購、二種方式辦理,親購:新台幣500 元整、雙掛號郵購:新台幣600 元整,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402台中市南區德富路145巷2號6樓會議室(宏恩基金會第二辦公室;即德富路與復興北路交叉路口)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38-13號6樓 宏恩基金會臨時辦公室
廠商資格摘要
應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資料、廠商納稅證明等資料,其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採購法第75條,得於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財團法人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宏恩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招標連絡室)(地址: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38-13號6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宏恩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