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行政大樓A201事務組)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A2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行政大樓A201事務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民國112年4月30日前完成交貨、安裝、測試等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因防疫期間本校進行人員入校管制,請配合本校防疫政策規定。
2、親購者請先至行政大樓1樓投幣機繳100元文件費,憑據於上班時間內(0830至1130時止,1330至1630時止),至事務組領取招標文件。
3、郵購者,請附寄『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抬頭之郵政匯票新台幣 100 元,並請自備A3大型信封【禁用郵局便利箱(袋)】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且貼妥 92 元(含以上)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郵資不足概不受理,若郵資有剩餘會連同標單文件一同寄回),郵寄「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收」,封面請註明領取案號及採購名稱,廠商自負郵寄延誤之責。
4、防疫期間,請【購買/投遞標單、參與現場開標】之廠商,進入校園時全程配戴口罩。
其他
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有關本案規範(規格)需求問題,請洽圖書館:黃沛汝老師(03)4581196轉375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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