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5/0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農會 |
|---|---|
| 機關代碼 | 43261200A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范姜彥堯 |
| 聯絡電話 | (03)3791881#303 |
| 機關地址 | 338桃園市蘆竹區龍安街2段968號 |
| 傳真號碼 | (03)37918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16 12:00 |
| 開標時間 | 106/05/17 09:30 |
| 開標地點 | 338桃園市蘆竹區龍安街2段96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8桃園市蘆竹區龍安街2段96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0年3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車輛租賃契約 參考業界公版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1.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財團法人營業登記證影本1件(A4大小)(營業項目內含甲種小客車租賃業)。 2.最近一期完稅資料影本1件(A4大小),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1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案採最低價決標,採單價決標(3台/月),投標廠商應以新台幣(含稅)報價。 1. 年份:正2017年以後出廠全新車輛 2. 廠牌及型式:BENZ S400L 黑色 3. 數量:3輛 4. 月租金內含租賃期間之項目: (1) 年度之牌照稅、燃料稅、驗車領牌、保險費、原廠保養維修費用。 (2) 甲式車損險(出險免自付額)。 (3) 竊盜險(自付額10%附加竊盜免折舊)。 (4) 第三人責任險(500/1000/100萬)。 (5) 乘客責任險(300/1500萬)。 (6) 駕駛人險(300萬/醫療日額2000元) (7) 強制險。 (8) 酗酒駕車責任險。 (9) 高額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險(理賠金額不得低於50萬元)。 (10) 依原廠保養手冊維修項目至台灣賓士總代理授權經銷商保養廠進行維修更換。 (11) 正常使用損耗之輪胎,由出租人負責更換,亦須至台灣賓士總代理授權經銷商保養廠更換與出廠相同之輪胎。 (12) 租賃車輛進廠24小時以上,12小時內提供同級代步車。 5. 出租人須隨車提供前述保險項目之保單。 6. 出租人未依規定交車、未隨車提供符合保險項目之保險單、未依原廠保養手冊規定至原廠保修,承租人得終止契約,若造成損失,由出租人負責賠償責任。 7. 承租人交車時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50萬元(每台),租賃期滿,車輛經出租人驗收取回後,保證金無息退還;承租人或承租人第三人得以公平市價新台幣150萬元(每台)購買。 8. 出租人未依規定交付代步車,按日減收租金,並按年利率百分之十支付遲延利息(遲延利息計入減收租金)。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農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16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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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農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