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立法院 |
|---|---|
| 機關代碼 | 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林玉光 |
| 聯絡電話 | (02)23585537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2)235855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1/26 |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2/07 09:3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立法院總務處採購發包中心(開標當天須於9:30前送達群賢樓802會議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查詢登記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 書面審查 |
| 名單之有效期限 | 108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
| 名單展期手續 | 無 |
|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 立法院「108-110年度各類印刷品採購案」-後續邀標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開標時間及地點: 107年12 月7 日上午9時30分於本院群賢樓802會議室開標。 二、本院日後相關印刷品採購案件依下列原則辦理:採購金額逾10萬元之各類採購印刷品案件後續邀標方式,採「個別」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依據廠商基本資料表填具之「廠商傳真」及「電子郵件信箱」通知廠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立法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2/07 09:30 |
| 開標時間 | 及地點: 107年12 月7 日上午9時30分於本院群賢樓802會議室開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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