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9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冠宇 |
| 聯絡電話 | (07)3368333#3114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7)331430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13.2經濟部工業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8/24 |
| 原公告日 | 106/08/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是 |
| 適用原因 |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規定辦理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29 17:3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招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高雄市郵政第○○四四四號信箱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履約期間自決標日次日起至本契約工作範圍內全部工作結束且無待解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技師(土木、結構、大地技師)事務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依法登記開業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依法登記之(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公會。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招標檔售價及付款方式 | 1.領取招標檔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親購:200元、郵購:350元、電子領標:2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00444號信箱。 3.面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寄領標收件處洽領。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5.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勞務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3114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1寄領標收件處)。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3.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4.本案履約期限因受限於中文字數限制故刪除部份字元,登錄全名應為履約期限:履約期間自決標日次日起至本契約工作範圍內全部工作結束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各工作項目之履約期限以機關通知為準。 5.本標案共分三區採複數決標,投標廠商至多可標得其中二區。 6.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次日起,安排適當人力進場調查作業。 【更正理由】: 1.本案因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36條誤植:廠商僅可得標其中一區,擬更正為廠商至多可標得其中二區。 2.本案修正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已下載電子檔之廠商,請再行重新下載。 【更正理由】: 1.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6款:「...於現場調查後60工作天內送機關審查...」,係誤植,將「於現場調查後60工作天內」刪除。 2.修正投標須知第十九條規定為「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106年8月29日下午17時30分。」 3.截止投標順延為106年8月29日17時。開標時間修正為106年8月29日17時30分。 4.已下載電子檔之廠商,請再行重新下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第1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區 |
| 預算金額_2 | 10,5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第2區 |
| 預算金額_3 | 7,500,0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第3區 |
| 截標時間 | 106/08/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高雄市政府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