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97.9.3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孔正傑 |
| 聯絡電話 | (07)6701233#17 |
| 機關地址 |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7鄰159號 |
| 傳真號碼 | (07)670185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0/07/06 |
| 原公告日 | 110/07/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7鄰15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專人購領:請於上班日0800~1630時間內逕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洽購: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2、郵遞購領:寄本校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159號總務處事務組,請附工本費匯票(受款人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民小學)、回郵100元郵票,註明標案名稱並自行注意時效。 3、電子領投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http://web.pcc.gov.tw。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07/13 10:00 |
| 開標時間 | 110/07/13 11:00 |
| 開標地點 |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7鄰15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29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7鄰15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那瑪夏區(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50日暦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抄錄或至其網路下載)。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屬不合格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應自動依照公告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授權書(如招標文件中)」之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及印章前往,並依機關要求出示之。委託代理授權書的填寫及使用依授權書中所載。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規定,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另若投標廠商已到場而未攜帶合格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則是同未到場,即放棄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之權利,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3、標價超過預算者(新台幣9,911,271元整)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 4、若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情事須抽籤決標時,將由機關依標單編號製抽籤紙,當場由廠商按照標封編號順序抽籤決定得標廠商,不在場廠商由主持人開標人按標封編號順序代為抽取來決定決標廠商,廠商不得有異議。 5、投標廠商寄送達之標函,經機關審查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或不合格標): (1)同一廠商投寄二份以上標函者;屬於同一廠商之二個以上分支機構、或廠商與其分之機構者,就本標購案分別投標。 (2)外封套封面未書寫廠商名稱及(或)地址者。 (3)標封逾越規定時間寄(送)達者。 (4)投標文件未依本須知規定辦理投標者。 (5)未符合本須知第六十四條所規定投標資格者。 (6)未依據本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及第七十八條規定檢附所有投標文件(資料)者。 (7)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格式填寫完整,或聲明內容不符,或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 (8)招標文件規定應提出分包廠商者,廠商投標文件所提出之分包廠商,於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期限前,係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者。 (9)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A、未依招標文見之規定投標。 B、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C、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D、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E、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F、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 G、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7/13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