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1,400,000元;擴充期間至110年6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鄰11號(本所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鄰11號(本所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二)執業技師科別:土木或水利或測量。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3.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登記證;4.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或委託技師簽証同意書。
(二)技師事務所:1.有效期技師公會會員證。2.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
(三)共同性證(文)件︰1.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2.投標廠商聲明書;3.服務建議書(10本);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1、2。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憑據號碼需經核對符合,並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機關。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及其它招標文件。
2.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預計履約期限至110年6月30日止或配合完成疏濬作業。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
本所地址: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電話:07-6801045;傳真:07-6801463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所不另通知。
4.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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