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7 已決標公告

茂林大門道路災害復建工程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決標日:106/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明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70,000
原始預算
$ 1,510,940
底價金額
$ 1,47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8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駱韋志
聯絡電話 (07)6801045#222
機關代碼 3.97.86
單位名稱 財經課
機關地址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
聯絡人 駱韋志
聯絡電話 (07)6801045#222
傳真號碼 (07)680146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510,9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7.11.3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補助金額 1,510,94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15
原公告日 106/03/0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至本所財經課出納以現金繳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6/03/22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2 09:30
開標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柒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茂林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土木包工業(高雄市及鄰近縣市)或丙級(含)以上營造業者。 (二)未收停業處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請詳閱招標須知第77條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新台幣200元整,得以郵局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應書寫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文件者,應備妥回郵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並指明購買本件標函(註明工程名稱),否則不予受理。請廠商自行衡量來回寄達時間。逾時本所不予受理,憑郵戳時間者無效。 2.親自領取請於投期限內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00分)親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3.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憑據號碼需經核對符合,並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機關。 【其他】 1.餘詳投須知及其它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 本所地址: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 電話:07-6801045 傳真:07-6801463 3.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4.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所不另通知。 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本工程預算如尚未通過,待預算通過後即發生權責。 8.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駱韋志
聯絡電話
(07)6801045#222
機關代碼
3.97.86
單位名稱
財經課
機關地址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
聯絡人
駱韋志
聯絡電話
(07)6801045#222
傳真號碼
(07)680146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510,9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7.11.3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補助金額
1,510,94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15
原公告日
106/03/0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至本所財經課出納以現金繳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6/03/22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2 09:30
開標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柒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茂林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土木包工業(高雄市及鄰近縣市)或丙級(含)以上營造業者。 (二)未收停業處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請詳閱招標須知第77條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新台幣200元整,得以郵局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應書寫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文件者,應備妥回郵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並指明購買本件標函(註明工程名稱),否則不予受理。請廠商自行衡量來回寄達時間。逾時本所不予受理,憑郵戳時間者無效。 2.親自領取請於投期限內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00分)親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3.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憑據號碼需經核對符合,並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機關。 【其他】 1.餘詳投須知及其它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 本所地址: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 電話:07-6801045 傳真:07-6801463 3.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4.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所不另通知。 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本工程預算如尚未通過,待預算通過後即發生權責。 8.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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