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8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一鈞/黃浩 |
| 聯絡電話 | (07)6801045#215/233 |
| 機關地址 |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 |
| 傳真號碼 | (07)680146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5.8.14 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補助金額 | 5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200元整/至本所出納以現金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31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08/31 09:30 |
| 開標地點 |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茂林區(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定合約起20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規定辦理,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以所投標之家數以議價或比價方式辦理。 ●本招標採購案,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第一次招標,原住民廠商優先,若原住民廠商無法決標,逕開放一般廠商同時競標。 工程顧問公司請檢附: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資格之證明書影本。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技師事務所: 1.技師證書。 2.開業證書或有效期執業執照。 3.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其他應注意事項: 1.以上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暨「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執業中之技術顧問機構或依法令得提供此等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前項應徵之技術服務廠商,其聘任參與本案之計畫主持人或專任人員,依行政院頒「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應由領有依法核發工程專門職業執業技師證照者擔任。 3.未受停業處分。 4.餘請參閱廠商資格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 新台幣200元整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郵購文件者,應備妥回郵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80元,並指明購買本件標函(註明工程名稱),否則不予受理。請廠商自行衡量來回寄達時間。逾時本所不予受理,憑郵戳時間者無效。 2.親自領取請於投期限內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0分)親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3.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
| 其他 | 1.餘詳投須知及其它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地址: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電話:07-6801045,傳真:07-6801463 。 3.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 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4.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所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5.本採購開標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3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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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