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得以郵局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應書寫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開標地點
851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土木包工業:
請檢付:1.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本影印4.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其網路下載)。
二、營造業:請檢附1.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內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2.各級登記證影本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其網路下載)。。
三、未收停業處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文件者,應備妥回郵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80元,並指明購買本件標函(註明工程名稱),否則不予受理。請廠商自行衡量來回寄達時間。逾時本所不予受理,憑郵戳時間者無效。2.親自領取請於投期限內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0分)親至本所行政室領取。3.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餘詳投須知及其它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地址: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電話:07-6801045,傳真:07-6801463 。
3.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4.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所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5.本工程開標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本工程待預算通過後則發生權責。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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