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9-00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109年度里鄰長報紙採購案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決標日:108/1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國時報彌陀辦事處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0,000
原始預算
$ 627,840
底價金額
$ 627,000
決標折數
98.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8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宏輝
聯絡電話 (07)6191216#71
機關代碼 3.97.80
單位名稱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聯絡人 吳宏輝
聯絡電話 (07)6191216#71
傳真號碼 (07)617115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27,8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因故無法完成次年度發包作業,後續擴充上限兩個月,金額上限新臺幣104,64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自公告日起至投 標截止日止以書面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購買。【親 自購買請用現金,郵購方式以信函註明標案名稱用郵局匯票(匯票受款人請指明高雄市彌陀區公所)及 回信郵資捌拾元郵票,以掛號郵寄至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1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彌陀區中 華路4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截止投標前寄達高雄市彌陀郵局第五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所一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之期間將採購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各地區報紙經銷商、辦事處、服務處、報紙業等相關行業,以下條件擇一符合資格: (一)政府登記有案與報紙有關之公司、企業: 1.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請書。 (二)各地區報紙經銷商、辦事處、服務處: 1.經銷商、辦事處、服務處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2.合法報社(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等其一報)所發之委託 授權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報紙經銷人: 1.經銷人身分證影本。 2.合法報社所發之委託授權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押標金:無。3. 電子領標:政府採 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高雄市彌陀區公所政 風室 電話:(07)610-8317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 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 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 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 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 (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住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5樓。 電話:(07)3368333轉223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宏輝
聯絡電話
(07)6191216#71
機關代碼
3.97.80
單位名稱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聯絡人
吳宏輝
聯絡電話
(07)6191216#71
傳真號碼
(07)617115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27,8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因故無法完成次年度發包作業,後續擴充上限兩個月,金額上限新臺幣104,64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自公告日起至投 標截止日止以書面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購買。【親 自購買請用現金,郵購方式以信函註明標案名稱用郵局匯票(匯票受款人請指明高雄市彌陀區公所)及 回信郵資捌拾元郵票,以掛號郵寄至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1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彌陀區中 華路4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截止投標前寄達高雄市彌陀郵局第五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所一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之期間將採購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各地區報紙經銷商、辦事處、服務處、報紙業等相關行業,以下條件擇一符合資格: (一)政府登記有案與報紙有關之公司、企業: 1.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請書。 (二)各地區報紙經銷商、辦事處、服務處: 1.經銷商、辦事處、服務處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2.合法報社(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等其一報)所發之委託 授權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報紙經銷人: 1.經銷人身分證影本。 2.合法報社所發之委託授權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押標金:無。3. 電子領標:政府採 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高雄市彌陀區公所政 風室 電話:(07)610-8317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 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 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 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 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 (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住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5樓。 電話:(07)3368333轉223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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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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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8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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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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