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新發里和平路13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設立於高雄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2.丙等以上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切結書
3.委託代理授權書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影本)。
5.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廠商信用證明(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
7.依規定得於本市營業之土木包工業者(包括營業法第11條規定之土木包工業),應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8.營造業應附文件:
(1)承攬工程手冊。
(2)營造業登記證書。
(3)公會會員證。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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