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大山里旗南二路126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大山里旗南二路12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E101011綜合營造業應附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E102011登記合格之本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應附文件: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營業項目相關業者(未受停權及業務處分)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三、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2.本採購契約訂有依本契約履約標的之特性(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且工期甚短),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簽章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3.查詢繳納或退還押標金、保證金相關往來資料同意書。
4.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印章印模單上之印章印文,應與承攬工程手冊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證明文件其他印章證明文件上所登載之印章印文相同。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章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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