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0-19-H-10 已決標公告

111年阿蓮區基層建設小型工程及公共設施興建維護工作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決標日:110/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曜鴻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38,125
原始預算
$ 4,987,500
底價金額
$ 4,738,12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課員翁啟芳或呂技士耕瑋
聯絡電話 (07)6311177#61或54
機關代碼 3.97.75
單位名稱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聯絡人 課員翁啟芳或呂技士耕瑋
聯絡電話 (07)6311177#61或54
傳真號碼 (07)631216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3,000,000元;原契約條件;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2F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8 09:00
開標時間 110/11/08 10:00
開標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2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本所函文指定日起提出細部設計之相關資料(含圖說)送甲方審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行業別、資格-土木、水利、結構、大地、水保等營建工程相關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含工程顧問公司)。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專人及郵遞購領﹞(一)110年10月26日起至110年11月8日上午09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以信函註名購買名稱、工本費伍佰元整郵寄阿蓮郵局五十號信箱或專人至本所秘書室請領。(二)購買標單匯票受款人請指名高雄市阿蓮區公所。(三)本案提供電子領投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付款方式﹞:於工程竣工並完成(部份)驗收及合約內規定各項工作內容後給付。 ﹝履約期限﹞:規劃設計部分:訂約完成後經本所函文指定日起依各分案工程經費(專案工程1000萬元以下於20日曆天內;超過1000萬元者25日曆天內;開口合約性質工程︰15日曆天內完成預算書圖編制,後依甲方需求配合現地勘查,並於10日曆天內完成測繪提報詳細圖說及數量派工單)提出細部設計之相關資料(含圖說)送請甲方審核;經甲方審查認為有必要修正時,乙方應於函文修正之翌日起5個日曆天內完成修正工作,並函送甲方複審;倘乙方未於上述期限內完成全部修正工作並送請甲方核可,則以逾期論,並依本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監造服務部分: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其他﹞:1.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3.如遇天然災害等因素無法於當日開標時得順延至上班日。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除了下列單位以外,另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7-3368333、0800025025)。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屬經常性經費,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依規定先行執行三個月,倘預算經議會刪除或減少,刪除或減少部分,機關得解除或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1年阿蓮區基層建設小型工程及公共設施興建維護工作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課員翁啟芳或呂技士耕瑋
聯絡電話
(07)6311177#61或54
機關代碼
3.97.75
單位名稱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聯絡人
課員翁啟芳或呂技士耕瑋
聯絡電話
(07)6311177#61或54
傳真號碼
(07)631216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3,000,000元;原契約條件;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2F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8 09:00
開標時間
110/11/08 10:00
開標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2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本所函文指定日起提出細部設計之相關資料(含圖說)送甲方審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行業別、資格-土木、水利、結構、大地、水保等營建工程相關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含工程顧問公司)。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專人及郵遞購領﹞(一)110年10月26日起至110年11月8日上午09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以信函註名購買名稱、工本費伍佰元整郵寄阿蓮郵局五十號信箱或專人至本所秘書室請領。(二)購買標單匯票受款人請指名高雄市阿蓮區公所。(三)本案提供電子領投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付款方式﹞:於工程竣工並完成(部份)驗收及合約內規定各項工作內容後給付。 ﹝履約期限﹞:規劃設計部分:訂約完成後經本所函文指定日起依各分案工程經費(專案工程1000萬元以下於20日曆天內;超過1000萬元者25日曆天內;開口合約性質工程︰15日曆天內完成預算書圖編制,後依甲方需求配合現地勘查,並於10日曆天內完成測繪提報詳細圖說及數量派工單)提出細部設計之相關資料(含圖說)送請甲方審核;經甲方審查認為有必要修正時,乙方應於函文修正之翌日起5個日曆天內完成修正工作,並函送甲方複審;倘乙方未於上述期限內完成全部修正工作並送請甲方核可,則以逾期論,並依本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監造服務部分: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其他﹞:1.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3.如遇天然災害等因素無法於當日開標時得順延至上班日。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除了下列單位以外,另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7-3368333、0800025025)。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屬經常性經費,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依規定先行執行三個月,倘預算經議會刪除或減少,刪除或減少部分,機關得解除或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1年阿蓮區基層建設小型工程及公共設施興建維護工作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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