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秘書室許小姐/秘書室林先生 |
| 聯絡電話 | (07)7314191#317/114 |
| 機關代碼 | 3.97.71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 |
| 聯絡人 | 秘書室許小姐/秘書室林先生 |
| 聯絡電話 | (07)7314191#317/114 |
| 傳真號碼 | (07)733407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符合契約相關規定,本所得依115年原契約條件及擴充金額新台幣54萬1,074元辦理後續擴充(因應116年基本工資調整,支付工資及各項保費,預估增加金額2萬5,000元), 若116年未調整基本工資,仍依115年原契約條件及預算金額新台幣54萬1,074元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為116年01月0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200元 |
| 付款方式 | 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者受款人: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17 12:00 |
| 開標時間 | 114/12/17 14:3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一)現場:上班時間親送(鳥松區公所政風室)/(二)郵遞:833018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政風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登記有住宅及清潔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等相關營業項目。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間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依規定裝入大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 二、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三、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前寄、送達本公所3F政風室。 四、廠商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如投標文件寄回招標單位已逾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五、如對本招標文件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訂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六、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之招標更正公告。 七、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爰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已簽准同意逕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以所投家數進行比價或議價。 八、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次減價權利。 九、電子領標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政風室:(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7-7314191#303、傳真:07-7333642。 |
|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