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 營造業應具備資格文件如下:
1.營造業登記證:內政部登記合格之各等綜合營造業。
2.公會會員證
3.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1)印章印模單上之印章印文,應與檢附之承攬工程手冊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證明文件其他印章證明文件上所登載之印章印文相同。
(2)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章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請參考招標文件,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
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所附之應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6.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7.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
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
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上述證明欠缺一項即視同資格不符並取消其招標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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