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補助機關
3.83.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9年12月25日改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漢陽街17號(二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漢陽街17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造業登記證:內政部登記合格之各等綜合營造業。
(二)公會會員證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五)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正本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投標廠商切結書:請參考招標文件,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所附之應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八)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九)服務建議書1式7份
(十)未受停業處分者。
(十一)其餘如招標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次招標為第四期A校舍結構耐震補強工程(第4次)
2.響應節能環保,本校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請利用電子領標.
3.教室及辦公室桌椅櫥櫃搬遷安置內容,請參關16-1耐震補強教室辦公課桌椅安置搬遷.
4.審查日期:106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09時30分
5.比價日期:106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審查完成後接續進行)
6.增加耐震補強(空白標單)EXL跟XML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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