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5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全民健保業務人力委託外包案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決標日:106/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龔鈺婷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6,640
原始預算
$ 296,64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業務單位:蔡喜鈴;採購單位:洪婉蓁
聯絡電話 (07)6412511#138
機關代碼 3.97.6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83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
聯絡人 業務單位:蔡喜鈴;採購單位:洪婉蓁
聯絡電話 (07)6412511#138
傳真號碼 (07)643070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補助金額 296,64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現場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另採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送)達,逾時恕不受理) 1、寄送地址:林園郵政1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文件寄送方式之安全性,不以郵戳為憑,請衡量寄送時間,如有延誤未能在截標日期時間寄達者,應自行負責)        2、專人送達地址:8325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本所一樓秘書室收發)  三、【其他】: 1、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2、本所政風室電話:07-6411324。 3、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4、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5、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6、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於開標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比)減價或其他必要情事,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本契約價金,俟補助款入庫後再行付款。 8、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7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發包中心(83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83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本所一樓秘書室收發);寄送投標:832林園郵政15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1.以廠商名義投標者: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具有人力資源服務業之廠商,請出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2.以個人名義投標者: (1)年滿二十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並具高中職以上學歷;男性須役畢或免役或履約期間無兵役問題。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有相關電腦證照者尤佳。 (3)個性積極,具服務熱忱。 (4)精通國台語,能獨當一面處理業務。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6
聯絡人
業務單位:蔡喜鈴;採購單位:洪婉蓁
聯絡電話
(07)6412511#138
機關代碼
3.97.6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83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
聯絡人
業務單位:蔡喜鈴;採購單位:洪婉蓁
聯絡電話
(07)6412511#138
傳真號碼
(07)643070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補助金額
296,64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現場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另採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送)達,逾時恕不受理) 1、寄送地址:林園郵政1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及文件寄送方式之安全性,不以郵戳為憑,請衡量寄送時間,如有延誤未能在截標日期時間寄達者,應自行負責)        2、專人送達地址:8325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本所一樓秘書室收發)  三、【其他】: 1、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2、本所政風室電話:07-6411324。 3、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4、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5、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6、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於開標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比)減價或其他必要情事,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本契約價金,俟補助款入庫後再行付款。 8、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7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發包中心(83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83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本所一樓秘書室收發);寄送投標:832林園郵政15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1.以廠商名義投標者: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具有人力資源服務業之廠商,請出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2.以個人名義投標者: (1)年滿二十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並具高中職以上學歷;男性須役畢或免役或履約期間無兵役問題。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有相關電腦證照者尤佳。 (3)個性積極,具服務熱忱。 (4)精通國台語,能獨當一面處理業務。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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