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6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佩玲 |
| 聯絡電話 | (07)6616100#233 |
| 機關代碼 | 3.97.64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
| 聯絡人 | 蔡佩玲 |
| 聯絡電話 | (07)6616100#233 |
| 傳真號碼 | (07)662276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259,139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5/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76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4元 |
| 總計 | 10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5/19 17:30 |
| 開標時間 | 115/05/20 10:00 |
| 開標地點 |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7萬元整,並得轉為履約保證金。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工作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包⼯業或丙級營造業以上廠商。 (2)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 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所秘書室蔡⼩姐(電話:07-6616100分機233),餘如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所經建課盧先⽣(電話:07-6616100分機514)。 2.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招標文件。請廠商⾃⾏⾄「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3. 開標當時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政府宣布停⽌上班,截⽌投標及開標均順延⾄恢復上班⽇相同時間,不另⾏通知。 4. 有關電⼦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I. 廠商投標文件應列印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 II.廠商可利⽤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III. 機關之電⼦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付費領標並取得電⼦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其他廠商之電⼦領標繳費憑據。 IV.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5. 本案開標不另⾏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6. 廠商負責⼈或代理⼈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7. 投標廠商請⾃⾏於投標期限截⽌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8. 為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廠商下載招標文件時,⾄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安裝ODF免費軟體,以避免使⽤微軟office軟體開啟本案上傳之ODF格式文件時,會有格式跑版情形。(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數位發展部/核⼼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服務/ODF文件應⽤⼯具)。 9. 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 (2) 機關以書⾯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3)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1項規定辦理。 10. 本案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話:0800- 025-025、傳真:07-3313655;郵件信箱:⾼雄郵政2299號;電⼦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5/19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