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限內執行工作優良,得由廠商於契約期滿前以書面申請 ,經本所書面同意之後,得以換文方式,依本契約決標總價辦理後續擴充,得後續擴充2次,每次擴充1年,每年新台幣30萬元,擴充項目同規範說明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經政府立案之各級公私立學校。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A.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a.公司、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文件。
b.社團、財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相關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c.學校: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及核准參加投標公文或參加投標授權書。
B.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 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所秘書室蔡小姐(電話:07-6616100分機233),餘如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所秘書室劉先生(電話:07-6616100分機234)。
2.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3. 請詳閱招標文件,有疑義處請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 開標當時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不另行通知。
5.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I. 廠商投標文件應列印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乙紙。 II.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III.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IV. 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V. 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視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經本所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VI.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6.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8.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辦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9. 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議價決標。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評審時間於開標資格審查後公開宣布,並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10. 旗山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電話07-6614646。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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