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6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李品樺 |
| 聯絡電話 | (07)7422111#220 |
| 機關代碼 | 3.97.62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
| 聯絡人 | 李品樺 |
| 聯絡電話 | (07)7422111#220 |
| 傳真號碼 | (07)747015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以原契約條件及1年新臺幣肆拾參萬肆仟參佰貳拾捌元總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間1年(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1.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 補助金額 | 217,164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秘書室(總務),郵購或親自領取)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件新台幣貳佰元整/現金,至本所2樓秘書室(出納)付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截止投標 | 114/12/10 10:00 |
| 開標時間 | 114/12/10 15:30 |
| 開標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秘書室(總務)、鳳山三民路郵局第8信箱皆可) )。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者:領有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內容經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無不良紀錄之廠商,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處分期間內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自然人投標者:基本資格: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領有國民身分證,且於政府立案之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性別不拘,惟男性須役畢、免役或於履約期間無兵役問題,其餘資格詳如需求說明書。 |
| 廠商須檢附資料 | : 一、廠商投標者: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視為不合格標。 4.簡易服務企劃書:企劃書請以A4紙張橫書,依評審項目順序簡述,並包含工作人員: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3)服務經歷證明書影本(無者免附)等裝訂成冊。工作人員資格詳如需求說明書。 二、自然人投標者: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檢附國民身份證影本,男性另附履約期間無兵役問題證明文件(均以A4紙張影印)。 2.簡易服務企劃書:企劃書請以A4紙張橫書,依評審項目順序簡述,並包含: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3)服務經歷證明書影本(無者免附)等裝訂成冊。 |
| 電子領標 |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 |
| 其他 | :請於投標時併送服務企劃書(含報價單)1式6份,以備於本所召開評審小組會議時簡報說明,評審小組會議時間、地點,俟開完資格標後再通知合格廠商(或自然人)參加,每家廠商(或自然人)簡報、問題答詢均各以10分鐘為限,並由本所評選出優勝者依序辦理議價。 除表格下2列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外,亦可向以下機關(單位)檢舉或申訴: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政風室電話:(07)719581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受理廠商申訴單位:高雄市鳳山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7437666 傳真:(07)7482289地址: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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