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旗津區中洲三路266巷2號前路面等改善工程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決標日:111/03/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智銘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20,000
原始預算
$ 1,750,000
底價金額
$ 1,725,000
決標折數
99.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雷衍興
聯絡電話 (07)5712500#233
機關代碼 3.97.60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5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
聯絡人 雷衍興
聯絡電話 (07)5712500#233
傳真號碼 (07)571870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0:00
開標地點 805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75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5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之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自認能於雙方契約期限內完成,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事者。請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有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者。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及會員證;土木包工業需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及會員證。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之)。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11年3月15日(星期二)截標期限前 上網領取: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805201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3樓秘書室或專人送達(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 【其它】 1.採購案需求規格查詢電話:社經課雷衍興5712500分機233;寄標事項查詢電話:秘書室詹淑菁07-5712500#316。 2.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3.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若本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行於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更正公告,廠商需隨時注意機關刊登工程會(同電子領標網址)之異動公告。 4.檢舉電話及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02-29125852,信箱:新店郵政7-121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07-3366673、0800-025025;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5.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雷衍興
聯絡電話
(07)5712500#233
機關代碼
3.97.60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5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
聯絡人
雷衍興
聯絡電話
(07)5712500#233
傳真號碼
(07)571870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0:00
開標地點
805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75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5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之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自認能於雙方契約期限內完成,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事者。請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有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者。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需檢附營造業登記證及會員證;土木包工業需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及會員證。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之)。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11年3月15日(星期二)截標期限前 上網領取: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805201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3樓秘書室或專人送達(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 【其它】 1.採購案需求規格查詢電話:社經課雷衍興5712500分機233;寄標事項查詢電話:秘書室詹淑菁07-5712500#316。 2.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3.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若本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行於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更正公告,廠商需隨時注意機關刊登工程會(同電子領標網址)之異動公告。 4.檢舉電話及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02-29125852,信箱:新店郵政7-121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07-3366673、0800-025025;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5.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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