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7.5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秘書室陳璿閔/民政課丁綉雯 |
| 聯絡電話 | (07)8215176#204、234 |
| 機關代碼 | 3.97.59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
| 聯絡人 | 秘書室陳璿閔/民政課丁綉雯 |
| 聯絡電話 | (07)8215176#204、234 |
| 傳真號碼 | (07)815246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546,82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7.2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
| 補助金額 | 2,546,82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9/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以現金或郵局匯票新台幣壹佰元正,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秘書室洽購。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9/26 17:30 |
| 開標時間 | 106/09/27 09:00 |
| 開標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1月13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之公司或行號者,需有環保服務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其中之ㄧ)提供許可執照(繳附該許可執照影本)作為配合協力廠商。 2.環保服務業(係指病媒防治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其中之一)須有前項病媒防治業者提供許可執照(繳付該許可執照影本),並以書面切結同意(正本)作為協力廠商,另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須領有主管機構核發有效期限內之許可證。 3.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之投標廠商若於同一標案中,另提供為其他廠商之協力廠或同時作為二家(含)以上協力廠者,則視為重複投標,即為無效標。 應提送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本所招標文件所附審查表冊各項所需影印證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以總價決標,採底價內最低標價為原則。二、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圖說。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四、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五、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查詢電話;07-821517疑義者6#204)。六、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七、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9/26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