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alin110-06 已決標公告

「杉林國中擴建中央廚房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決標日:110/10/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楊家誠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0,000
原始預算
$ 1,2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5.9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美銀
聯絡電話 (07)6771108#32
機關代碼 3.97.5.9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聯絡人 李美銀
聯絡電話 (07)6771108#32
傳真號碼 (07)67712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2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00元整,繳交總務處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06 10:30
開標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111/8/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合格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下列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證書。 c.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1)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新設立且未屆第ㄧ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ㄧ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ㄧ期或前ㄧ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蓋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室(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9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美銀
聯絡電話
(07)6771108#32
機關代碼
3.97.5.9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聯絡人
李美銀
聯絡電話
(07)6771108#32
傳真號碼
(07)67712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2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100元整,繳交總務處出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06 10:30
開標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清水路中學巷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111/8/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合格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下列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證書。 c.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1)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新設立且未屆第ㄧ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ㄧ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ㄧ期或前ㄧ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蓋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室(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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