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S114-0902 已決標公告

114學年度二年級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

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決標日:114/10/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南和假期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76,150
原始預算
$ 2,576,1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5.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熠縈
聯絡電話 (07)3501581#24
機關代碼 3.97.5.82
單位名稱 學務處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
聯絡人 蔡熠縈
聯絡電話 (07)3501581#24
傳真號碼 (07)348732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9/23
原公告日 114/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9/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01 09: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2月24日至115年2月26日(3天2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受理檢舉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114年9月22日修改招標文件】 一、投標須知 (一)投標須知第19條 廠商投標文件遞送方式:(1)以書面方式投標。 (二)投標須知第24條 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_90_日止 (三)投標須知第27條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4年10月1日(三)9時30分 (四)投標須知第55條 附記: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如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7月10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343號令): 1.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與機關人員,共同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四條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2.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本法第八十七 條、第九十條或第九十一條規定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3.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與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審查、監造、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共同實施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構成要件事實。 4.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與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共同實施本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構成要件事實。 5.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與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共同實施本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構成要件事實 。 (五)投標須知第64條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為旅行業】。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六)投標須知第80條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七)投標須知第81條 投標文件須於114年09月30日(二)17時00分前 (八)投標須知第83條 第1款 依通知期限(1小時)辦理 二、投標廠商參與公開評選注意事項 伍、評比方式: 三、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順序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本案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8條辦理: 1.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如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有2項以上者,以該等項目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 2.得分仍相同者,就該等廠商再進行綜合評選1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優先議價。 3.其再次相同者,抽籤決定之。抽籤方式之進行請查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36號函(通知廠商至機關指定地點抽籤,並由到場之廠商自行抽籤,如廠商未依通知時間到場,則由機關或採購評選委員會指定人員代為抽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8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熠縈
聯絡電話
(07)3501581#24
機關代碼
3.97.5.82
單位名稱
學務處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
聯絡人
蔡熠縈
聯絡電話
(07)3501581#24
傳真號碼
(07)348732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9/23
原公告日
114/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9/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01 09:3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2月24日至115年2月26日(3天2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受理檢舉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114年9月22日修改招標文件】 一、投標須知 (一)投標須知第19條 廠商投標文件遞送方式:(1)以書面方式投標。 (二)投標須知第24條 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_90_日止 (三)投標須知第27條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4年10月1日(三)9時30分 (四)投標須知第55條 附記: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如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7月10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343號令): 1.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與機關人員,共同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四條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2.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本法第八十七 條、第九十條或第九十一條規定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3.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與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審查、監造、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共同實施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構成要件事實。 4.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與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共同實施本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構成要件事實。 5.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與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共同實施本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構成要件事實 。 (五)投標須知第64條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為旅行業】。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六)投標須知第80條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七)投標須知第81條 投標文件須於114年09月30日(二)17時00分前 (八)投標須知第83條 第1款 依通知期限(1小時)辦理 二、投標廠商參與公開評選注意事項 伍、評比方式: 三、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順序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本案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8條辦理: 1.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如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有2項以上者,以該等項目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 2.得分仍相同者,就該等廠商再進行綜合評選1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優先議價。 3.其再次相同者,抽籤決定之。抽籤方式之進行請查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36號函(通知廠商至機關指定地點抽籤,並由到場之廠商自行抽籤,如廠商未依通知時間到場,則由機關或採購評選委員會指定人員代為抽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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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3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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