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係為單價決標,如未來參加人數增加,則以實際人數辦理結算,於活動辦理期間,超出預估數量及金額時,本校得視需要增加參加人數,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契約後續擴充事宜,活動期間擴充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10萬元整(擴充項目金額依契約單價計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與旅行業相關。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簡報及議減價機會。
(二)開標時請廠商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
(三)廠商未派員到場,依現有投標文件審查。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 條、第53 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現有投標文件審查。
(五)開標當日如遇本校因故﹝颱風..﹞停止辦公者,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辦理。
(六)因本標案之辦理而需印製旅遊繳費單等相關時,該費用由得標廠商支出。
(七)本採購為單價決標,決標金額為決標單價*預估人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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