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7/2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97.5.7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偉銘 |
| 聯絡電話 | (07)3818718#35 |
| 機關地址 |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
| 傳真號碼 | (07)382163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契約後續擴充相關事宜,總執行金額(含後續擴充)上限為「10,811,511元整」,即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為後續擴充金額,擴充期間至預估107年1月31日前。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9,730,360元 |
| 補助機關_2 |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_2 | 1,081,151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7/27 |
| 原公告日 | 106/07/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02 09:3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第一棟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之日起100工作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63條)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承攬工程手冊(第1至18頁)(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3.有效期限內該行業登記證影本。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有效期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為環保考量,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06年8月1日(星期二)17時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總務處 |
|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總務處) | ,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00工作天內竣工;本案工程避免影響師生上課儘量於暑假期間進行施工打除工項。 4.廠商在截標前應隨時上網查閱是否有修改招標文件,以確保以正確文件投標及得知正確招標內容規範等,若因未查看,以修改前文件投標以致未符合規定屬不合格標。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依投標文件內電話通知,並由主持開標人員當場定時限到場辦理,若無法聯絡或未依限到開標現場者視同放棄。 6.開標時廠商如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 7.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如颱風等)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通知) 8.本案經費屬教育部補助款,估驗及驗收合格時需待經費撥入校始可付款。 9.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切結書1、2、3: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10.本案屬公開招標,評分及格最低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分資格檟、規格標、價格標分段開標,由本校審查資格標,資格標合格者規格標由審查委員會審查投標廠商採購建議書,由廠商提供簡報及答詢,達及格分數廠商始得進入價格標開標作業,以最低標決標,請投標廠商注意招標、投標文件一覽表內投標文件,若仍有不明白之處請在等標期內儘早電洽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洽詢。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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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