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八卦村澄觀路1389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八卦村澄觀路138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元至本校總務處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八卦村澄觀路138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民國106年11月1日起至民國107年6月30日止之上課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資格:一般勞務或人力派遣業或相關營業項目(營業項目含人力派遣)。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自然人應檢附之證明文件:(1)醫院合格體檢表正本一份。(2)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4)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證明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如得標後,提供之勞務人力需具備並檢附: 1.醫院合格體檢表正本一份(含胸部x光檢查)。2.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六十五歲以下)。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4.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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