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
|---|---|
| 機關代碼 | 3.97.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王志昌 |
| 聯絡電話 | (07)7229449#602 |
| 機關代碼 | 3.97.42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 |
| 聯絡人 | 王志昌 |
| 聯絡電話 | (07)7229449#602 |
| 傳真號碼 | (07)717022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97.4.98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屬收入性質採購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8,392,284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依契約書第二‧五條約定,乙方營運良好、經甲方督考評定結果優良者,得申請優先續約。甲方依評估結果決定續約,應通知乙方以議定新約方式續約;甲方依評估結果決定不續約,應通知乙方不予優先續約,乙方不得異議。(二) 優先續約以1次為限,續約營運期間為4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2/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政風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一、通訊領標:高雄郵政30-52號信箱領取,並檢附以下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違者不予受理。1.回郵郵票一三0元。2.請另紙書寫公司名稱或姓名、地址、電話、標的名稱(領標信封僅書寫本局信箱號碼)。二、親自領標:逕向本局政風室領取。三、網路領標:逕自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3/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3/21 09:00 |
| 開標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三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政風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是 |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 高雄市政府111年2月9日運產字第11130189700號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委託營運期間自甲方依本契約書第四‧一條約定點交完成日次日起算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甄選投資興建、營運之廠商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廠商。應附具之資格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納稅之證明(法人免附)。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5)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6)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餘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開標日如因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辦公者,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投標封收件期限不變(本局不另通知)。 3.資格審查:民國111年3月21日上午9時0分,於招標機關3樓會議室辦理。評選會議:民國111年3月31日下午2時0分,於招標機關3樓會議室辦理。議價審查:民國111年4月8日下午2時0分,於招標機關3樓會議室辦理。 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3/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