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3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美濃區中壇國小「雨豆樹下客家藝文展演平臺」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決標日:107/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祐色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0,000
原始預算
$ 941,207
底價金額
$ 940,000
決標折數
97.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代碼 3.9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錦昌
聯絡電話 (07)7995678#3311
機關代碼 3.97.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聯絡人 張錦昌
聯絡電話 (07)7995678#3311
傳真號碼 (07)745210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41,20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941,20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17:30
開標時間 106/12/07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第2研討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74日曆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須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建築師證書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本期或上期納稅證明資料。 (四)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或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五)廠商切結書。 (六)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七)廠商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郵遞方式者,請以郵遞方式逕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並請將應附之各項費用、回郵郵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回郵郵票:內附回郵55元郵票。 2.為利投遞,請領標廠商載明聯絡方式及招標標的名稱。 (二 )採公開領取者: 1.領取時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正常上班時間內。 2.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
其他 請詳閱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 、 08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第二二九九號信箱 傳真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4
聯絡人
張錦昌
聯絡電話
(07)7995678#3311
機關代碼
3.97.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聯絡人
張錦昌
聯絡電話
(07)7995678#3311
傳真號碼
(07)745210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41,20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941,20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17:30
開標時間
106/12/07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第2研討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74日曆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須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建築師證書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本期或上期納稅證明資料。 (四)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或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五)廠商切結書。 (六)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七)廠商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郵遞方式者,請以郵遞方式逕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並請將應附之各項費用、回郵郵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回郵郵票:內附回郵55元郵票。 2.為利投遞,請領標廠商載明聯絡方式及招標標的名稱。 (二 )採公開領取者: 1.領取時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正常上班時間內。 2.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
其他
請詳閱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 、 08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第二二九九號信箱 傳真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7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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