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14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原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園舍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與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決標日:105/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存城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50,961
原始預算
$ 1,835,25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5.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代碼 3.9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榮全
聯絡電話 (07)7995678#3069
機關代碼 3.97.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聯絡人 郭榮全
聯絡電話 (07)7995678#3069
傳真號碼 (07)740660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835,2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3 17:30
開標時間 105/12/14 10: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第3研討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決標日起45日曆天二、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 1.依建築師法規定領有開業證書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 2.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建築法令遭建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得拒絕其參加應徵,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2)應檢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建築師證照、開業執照及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該單位所有權人章及經辦人員章)。 4.最近一期或前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1)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切結書2。 (3)營造業:於開工前應另檢附切結書3、4。 上開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郵遞方式者,請以郵遞方式逕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並請將應附之各項費用、回郵郵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回郵郵票:內附回郵55元郵票。 2.為利投遞,請領標廠商載明聯絡方式及招標標的名稱。 (二 )採公開領取者: 1.領取時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正常上班時間內。 2.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
其他 請詳閱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 、 08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第二二九九號信箱 傳真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榮全
聯絡電話
(07)7995678#3069
機關代碼
3.97.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聯絡人
郭榮全
聯絡電話
(07)7995678#3069
傳真號碼
(07)740660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835,2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3 17:30
開標時間
105/12/14 10: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第3研討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決標日起45日曆天二、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 1.依建築師法規定領有開業證書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或建築師聯合事務所。 2.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建築法令遭建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得拒絕其參加應徵,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2)應檢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建築師證照、開業執照及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該單位所有權人章及經辦人員章)。 4.最近一期或前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 (1)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切結書2。 (3)營造業:於開工前應另檢附切結書3、4。 上開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郵遞方式者,請以郵遞方式逕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並請將應附之各項費用、回郵郵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回郵郵票:內附回郵55元郵票。 2.為利投遞,請領標廠商載明聯絡方式及招標標的名稱。 (二 )採公開領取者: 1.領取時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正常上班時間內。 2.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
其他
請詳閱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 、 08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第二二九九號信箱 傳真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3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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