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14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至108年度偏遠學校資訊設備維護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決標日:105/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頂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00,000
原始預算
$ 7,2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代碼 3.9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晉銘
聯絡電話 (07)7995678#3115
機關代碼 3.97.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聯絡人 許晉銘
聯絡電話 (07)7995678#3115
傳真號碼 (07)740668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04
原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1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4 10: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第3研討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更正公告:抽換招標文件之12契約條款,原契約條款第2條履約標的誤植,正確為「偏遠地區學校資訊設備維護服務,詳見以下『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並以12契約條款(更正版)為正確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登記有資訊或軟體相關項目者)。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章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抽換招標文件之12契約條款,原契約條款第2條履約標的誤植,正確為「偏遠地區學校資訊設備維護服務,詳見以下『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並以12契約條款(更正版)為正確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郵遞方式者,請以郵遞方式逕寄高雄郵局第一八九0號信箱,並請將應附之各項費用、回郵郵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回郵郵票:內附回郵55元郵票。 2.為利投遞,請領標廠商載明聯絡方式及購買標的名稱。 (二 )採公開領取者: 1.領取時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正常上班時間內。 2.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
其他 請詳閱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 、 08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第二二九九號信箱 傳真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1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晉銘
聯絡電話
(07)7995678#3115
機關代碼
3.97.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聯絡人
許晉銘
聯絡電話
(07)7995678#3115
傳真號碼
(07)740668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04
原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1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4 10: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第3研討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更正公告:抽換招標文件之12契約條款,原契約條款第2條履約標的誤植,正確為「偏遠地區學校資訊設備維護服務,詳見以下『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並以12契約條款(更正版)為正確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登記有資訊或軟體相關項目者)。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章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抽換招標文件之12契約條款,原契約條款第2條履約標的誤植,正確為「偏遠地區學校資訊設備維護服務,詳見以下『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並以12契約條款(更正版)為正確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郵遞方式者,請以郵遞方式逕寄高雄郵局第一八九0號信箱,並請將應附之各項費用、回郵郵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回郵郵票:內附回郵55元郵票。 2.為利投遞,請領標廠商載明聯絡方式及購買標的名稱。 (二 )採公開領取者: 1.領取時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正常上班時間內。 2.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
其他
請詳閱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 、 08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第二二九九號信箱 傳真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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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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