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403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前鎮區亞灣智慧公宅都市更新事業履約管理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14/08/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0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0
底價金額
$ 59,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97.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 許亞諾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52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 許亞諾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52
傳真號碼 (07)331519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7/02
原公告日 114/06/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7/10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起至結案報告經甲方同意並完成義務日止。(細節如專案管理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管理委託專業服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我國廠商: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載明可承攬都市更新相關業務)。惟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工程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外國廠商:依外國法律取得建築師或工程技術資格之自然人或聘有該自然人而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或機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第二次): 一、為使投標須知與投標公告所載之截標及開標時間一致,並利本案招標作業順利進行,爰更正下列條文: (一)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公開開標時間更正為114年7月10日10時整。 (二)投標須知第八十一點,投標文件送達期限為114年7月9日17時整,送達方式為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第一次更正:一、本案釋疑回復後,招標文件已進行下列修正與釐清(詳參修正後招標文件內容): ●投標須知:六十四、服務建議書送件份數統一為1式20份,原招標文件內相關條文誤植,均已修正統一 。 ●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服務建議書欄位:附1式20份,並檢附資料光碟 ●投標須知:八十、開標方式確認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文件可合併裝封,外封箱須註明招標案名稱與廠商資料。 二、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二條二、(二)1.(9)及需求說明書 六、1.(9)所需軟體明確列示為:Office、AutoCAD、Adobe全系列及廠商使用之專案管理軟體,至少提供2組授權,費用包含於總價中。 三、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二條二、(二)4.(3)及需求說明書 六、4.(4)B.即時監控系統等設備數量補充說明如下: ●即時監控系統設置 4處 ●縮時攝影設置 1處 ●空拍機拍攝頻率 每年至少1次 上述由履約管理單位負責採購與設置,相關費用包含於契約總價中。 四、第二條(二)1.協助甲方辦理文件審查或追蹤(閱)相關作業: 乙方應就實施者辦理本都市更新案所擬具之事業計畫書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內容提出審查意見或追蹤情形,並送請甲方參考,如有變更時亦同。審查(或追蹤)事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委託實施契約條款所約定應提送市府審查或備查之文件,詳如招標文件清單) 五、權責劃分表及服務建議書摘要中誤植部分刪除地上物拆除成果報告書、地上物鋼鐵殘料價金返還兩項及修正PCM權責申請建造執照/取得建造執照/取得使用執照/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土地及建物權利變換登記或塗銷登記/簽訂保固契約為追蹤及工程稽查/工程查核/工程督導為辦理。 六、服務建議書內容摘要暨頁次對照表刪除B.機 20 單元 1、2履約專案服務據點。 七、服務費用明細表更新。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起至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預算金額含5%營業稅。 6、本案預算由「高雄市前鎮區亞灣智慧公宅都市更新事業案」實施者依委託實施契約規定負擔,招標機關因應業務需要先行辦理公告招標、評選等作業,倘實施契約未執行或因故終止,機關得終止契約或依比例調整契約金額,廠商應予接受,並 不得要求賠償或補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 許亞諾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52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 許亞諾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52
傳真號碼
(07)331519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7/02
原公告日
114/06/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7/10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起至結案報告經甲方同意並完成義務日止。(細節如專案管理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管理委託專業服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我國廠商: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載明可承攬都市更新相關業務)。惟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工程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外國廠商:依外國法律取得建築師或工程技術資格之自然人或聘有該自然人而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或機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第二次): 一、為使投標須知與投標公告所載之截標及開標時間一致,並利本案招標作業順利進行,爰更正下列條文: (一)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公開開標時間更正為114年7月10日10時整。 (二)投標須知第八十一點,投標文件送達期限為114年7月9日17時整,送達方式為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第一次更正:一、本案釋疑回復後,招標文件已進行下列修正與釐清(詳參修正後招標文件內容): ●投標須知:六十四、服務建議書送件份數統一為1式20份,原招標文件內相關條文誤植,均已修正統一 。 ●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服務建議書欄位:附1式20份,並檢附資料光碟 ●投標須知:八十、開標方式確認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文件可合併裝封,外封箱須註明招標案名稱與廠商資料。 二、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二條二、(二)1.(9)及需求說明書 六、1.(9)所需軟體明確列示為:Office、AutoCAD、Adobe全系列及廠商使用之專案管理軟體,至少提供2組授權,費用包含於總價中。 三、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二條二、(二)4.(3)及需求說明書 六、4.(4)B.即時監控系統等設備數量補充說明如下: ●即時監控系統設置 4處 ●縮時攝影設置 1處 ●空拍機拍攝頻率 每年至少1次 上述由履約管理單位負責採購與設置,相關費用包含於契約總價中。 四、第二條(二)1.協助甲方辦理文件審查或追蹤(閱)相關作業: 乙方應就實施者辦理本都市更新案所擬具之事業計畫書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內容提出審查意見或追蹤情形,並送請甲方參考,如有變更時亦同。審查(或追蹤)事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委託實施契約條款所約定應提送市府審查或備查之文件,詳如招標文件清單) 五、權責劃分表及服務建議書摘要中誤植部分刪除地上物拆除成果報告書、地上物鋼鐵殘料價金返還兩項及修正PCM權責申請建造執照/取得建造執照/取得使用執照/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土地及建物權利變換登記或塗銷登記/簽訂保固契約為追蹤及工程稽查/工程查核/工程督導為辦理。 六、服務建議書內容摘要暨頁次對照表刪除B.機 20 單元 1、2履約專案服務據點。 七、服務費用明細表更新。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起至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預算金額含5%營業稅。 6、本案預算由「高雄市前鎮區亞灣智慧公宅都市更新事業案」實施者依委託實施契約規定負擔,招標機關因應業務需要先行辦理公告招標、評選等作業,倘實施契約未執行或因故終止,機關得終止契約或依比例調整契約金額,廠商應予接受,並 不得要求賠償或補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4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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