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於每月15日前提送上月之驗收文件予機關(本案如無法於116年1月1日前決標,履約起始日由機關通知日起算)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基本資格: 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營業項目為登記代碼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病媒防治業(J101020)、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之公司、行號,前述項有任一項符合,且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二) 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病媒防治業(J101020)需另附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及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
(2)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需另檢附有效期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5232 貳、標的名稱:「116年度南區文化資產及周邊場域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勞務委託」勞務採購案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8T01:48:21+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基本資格: 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營業項目為登記代碼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病媒防治業(J101020)、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之公司、行號,前述項有任一項符合,且無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二) 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病媒防治業(J101020)需另附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及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
(2)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需另檢附有效期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