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218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具文資潛力建物立面美化工程(統包)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2/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隆陞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00,000
原始預算
$ 18,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7.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曉君
聯絡電話 (07)2225136#8425
機關代碼 3.97.33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黃曉君
聯絡電話 (07)2225136#8425
傳真號碼 (07)228882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高雄市存在不少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建物,然因後人使用需求,採現代裝潢包裝或改造,致與原貌有所差異,不易察覺往昔的建築風貌。本案屬限期完成之採購案,履約項目包含規劃設計及施工工作,針對潛力建物立面,委託廠商以立面重現、招牌減量或拆除或更換、各類管線整理、現有設備遷移或拆除、水電錶遷移等工項為改善原則,就現場狀況調查並設計適當的尺寸、材質、材料以及施工精度,進行立面整修及改造,除不影響建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維持日常使用以外,也能如質如期達成履約期限及約定交付成果,以重現建物立面歷史風貌,營造歷史氛圍及改善城市街區景觀風貌,提升整體環境品質,形成城市景觀美學示範,展現城市歷史紋理。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自決標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良情形者,得異業共同投標(組合家數最多以2家為限)或單獨投標(廠商單獨投標者,必須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且同時符合資格業別及規定者,方得單獨投標。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全部或部分),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資格業別: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技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 (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相符)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事務所: 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技師事務所: 負責人技師證書。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技師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2218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具文資潛力建物立面美化工程(統包)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曉君
聯絡電話
(07)2225136#8425
機關代碼
3.97.33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黃曉君
聯絡電話
(07)2225136#8425
傳真號碼
(07)2288824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高雄市存在不少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建物,然因後人使用需求,採現代裝潢包裝或改造,致與原貌有所差異,不易察覺往昔的建築風貌。本案屬限期完成之採購案,履約項目包含規劃設計及施工工作,針對潛力建物立面,委託廠商以立面重現、招牌減量或拆除或更換、各類管線整理、現有設備遷移或拆除、水電錶遷移等工項為改善原則,就現場狀況調查並設計適當的尺寸、材質、材料以及施工精度,進行立面整修及改造,除不影響建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維持日常使用以外,也能如質如期達成履約期限及約定交付成果,以重現建物立面歷史風貌,營造歷史氛圍及改善城市街區景觀風貌,提升整體環境品質,形成城市景觀美學示範,展現城市歷史紋理。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自決標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良情形者,得異業共同投標(組合家數最多以2家為限)或單獨投標(廠商單獨投標者,必須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且同時符合資格業別及規定者,方得單獨投標。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全部或部分),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資格業別: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技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 (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相符)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事務所: 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技師事務所: 負責人技師證書。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技師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2218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具文資潛力建物立面美化工程(統包)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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