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建築師事務所或公司行號或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各大專院校以上學校,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特定資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理第9條及第20條規定,本案勞務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 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於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 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原列冊工作項目範圍需符合本案採購需求,始判定資格符合)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年11月27日更正內容:
一、前階段履約成果包含基礎調查圖面及基礎調查報告,原公告文件未含基礎調查報告;業務單位自主發現公告內容未盡周全,擬補充上傳基礎調查報告電子檔。
二、所補充基礎調查報告書屬供投標廠商參考文件,主要投標內容均未變更不影響投標廠商競爭公平性,評估補充公告非屬重大變更,擬不延長等標期。
三、補充招標文件上傳基礎調查報告(PDF檔)
公告事項
壹、案號:108148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直轄市定古蹟「鹽埕町五丁目22番地原友松醫院」修復及再利用調查研究計畫案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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