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登記於高雄市、臺南市、屏東縣)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特定資格: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須具備: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二件以上(含二件)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工程之實績,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具有相當人力者:
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人力,須填列相關表格(表1~表5),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之影本:
1. 工地負責人:
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1)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累積四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 傳統匠師:
本工程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06147
貳、標的名稱: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東門城牆水關修復工程
參、領標方式:
一、現場領取: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電子傳送、寄達或親自送達網址:http://web.pcc.gov.tw/或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負責人姓名、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