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A02 已截止

110年度車輛養護建立維修保養承做合格廠商作業案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公告日:109/11/26 截止日:109/1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12/2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7.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林奐君 郭柏成3540296#204
聯絡電話 (07)8128111#3503
機關代碼 3.97.3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
聯絡人 林奐君 郭柏成3540296#204
聯絡電話 (07)8128111#3503
傳真號碼 (07)812757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6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給付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1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本局4樓政風室;郵寄:前鎮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設立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本局110年度車輛維修保養承做合格廠商服務據點表(正本) (4)本局110年度車輛養護之維修保養承做合格廠商能力說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1.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資格審查)時間:民國109年12月22日上午10時。 2.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資格審查)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開標室。
名單之有效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名單有效期限過後重新公告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110年度車輛養護建立維修保養承做合格廠商作業案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2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林奐君 郭柏成3540296#204
聯絡電話
(07)8128111#3503
機關代碼
3.97.3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
聯絡人
林奐君 郭柏成3540296#204
聯絡電話
(07)8128111#3503
傳真號碼
(07)8127579
電子郵件信箱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6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給付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1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本局4樓政風室;郵寄:前鎮郵局第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設立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本局110年度車輛維修保養承做合格廠商服務據點表(正本) (4)本局110年度車輛養護之維修保養承做合格廠商能力說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1.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資格審查)時間:民國109年12月22日上午10時。 2.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資格審查)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開標室。
名單之有效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名單有效期限過後重新公告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110年度車輛養護建立維修保養承做合格廠商作業案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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