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0元預算金額為0理由:由繳款人自行支付手續費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24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25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第三會議室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寄達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6年1月1日0時至117年12月31日24時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本案為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立案之營利事業單位,所營事業屬營利事業項目須有F3綜合零售業。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五)切結書1。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五)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六)本案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方式辦理,不限制投標項目(例如:項目1、項目2皆可投標,或僅投項目1或僅投項目2)。開標進行時,項目1先開標,再進行項目2開標。決標方式為單價決標,並採最低標決標,決標程序請詳閱投標須知第40點規定。 (七)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八)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新興郵政299號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fetched_at
2026-11-06T01:16:25+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立案之營利事業單位,所營事業屬營利事業項目須有F3綜合零售業。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五)切結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