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
| 機關代碼 | 3.97.2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楊絜雯 |
| 聯絡電話 | (07)2299825#324 |
| 機關代碼 | 3.97.29 |
| 單位名稱 | 停車管理中心 |
|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
| 聯絡人 | 楊絜雯 |
| 聯絡電話 | (07)2299825#324 |
| 傳真號碼 | (07)229984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5/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5/26 17:30 |
| 開標時間 | 115/05/27 10:00 |
| 開標地點 |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第3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5,000元。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利廠商得標後簽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要求廠商確依合約如期履約。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送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資格僅須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註:學校與其下學術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採購案。但校內二個以上學術單位參與同採購案,非屬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2項情形。)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其他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證明 3.企劃書乙式 4.標單(兼切結)及標價清單 5.納稅證明 6.電子領標憑據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 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請投標廠商將所有投標文件併企劃書乙式11份裝入外封內,免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如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擬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辦理。 (八)本案已公告預算金額,廠商報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廠商報價請依標價清單填寫說明填妥標價清單並檢附,若未檢附標價清單者為不合格標。 (九)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 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十)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十一)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
|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5/26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