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內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提供服務之績優狀況,保留於契約履約期限內,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40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間至112年度高雄市候車環境改善工程完成驗收結算無後續待辦事項止,增購總服務費為112年度高雄市候車環境改善工程案之工程預算總經費的固定比例(即本案契約總服務費與本案契約工程預算總經費之比例)核算,並以原契約規定條件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契約簽訂日期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書完成為止。詳契約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具備下列之一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土木或建築項目)。
(2)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項目)。
(3)建築師事務所。
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或建築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程技師(或建築師)負責辦理,廠商並負連帶責任。
(二)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設立證明(需符合下列之一者):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切結書2。
B、技師事務所: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
C、建築師事務所: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5)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6) 報價單(廠商報價金額超過預估需用金額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服務企劃書乙式。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技師事務所:檢附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建築師事務所:檢附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含企劃書乙式8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次採購預算金額為規劃設計服務費用新台幣231,000元,另保留後續擴充監造技術服務費用新台幣400,000元。本案所需經費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俟交通部核撥經費到位後再行付款。工程施工預估需用金額概估為新台幣2,724,000元(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品管作業費、包商管理費及利潤、營業稅、保險費、空污費、外線補助費及工程管理費等)。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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