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88 已決標公告

111年高雄市候車環境改善工程(新莊高中、高楠里等站)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1/08/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磐古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9,000
原始預算
$ 231,000
底價金額
$ 229,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振洲
聯絡電話 (07)2299825#718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運輸設施科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黃振洲
聯絡電話 (07)2299825#718
傳真號碼 (07)229982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內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提供服務之績優狀況,保留於契約履約期限內,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40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間至112年度高雄市候車環境改善工程完成驗收結算無後續待辦事項止,增購總服務費為112年度高雄市候車環境改善工程案之工程預算總經費的固定比例(即本案契約總服務費與本案契約工程預算總經費之比例)核算,並以原契約規定條件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196,35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0 17:30
開標時間 111/07/21 14:3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契約簽訂日期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書完成為止。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具備下列之一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土木或建築項目)。 (2)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項目)。 (3)建築師事務所。 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或建築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程技師(或建築師)負責辦理,廠商並負連帶責任。 (二)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設立證明(需符合下列之一者):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切結書2。 B、技師事務所: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 C、建築師事務所: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5)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6) 報價單(廠商報價金額超過預估需用金額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服務企劃書乙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技師事務所:檢附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建築師事務所:檢附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含企劃書乙式8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次採購預算金額為規劃設計服務費用新台幣231,000元,另保留後續擴充監造技術服務費用新台幣400,000元。本案所需經費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俟交通部核撥經費到位後再行付款。工程施工預估需用金額概估為新台幣2,724,000元(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品管作業費、包商管理費及利潤、營業稅、保險費、空污費、外線補助費及工程管理費等)。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2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聯絡人
黃振洲
聯絡電話
(07)2299825#718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運輸設施科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黃振洲
聯絡電話
(07)2299825#718
傳真號碼
(07)229982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內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提供服務之績優狀況,保留於契約履約期限內,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40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間至112年度高雄市候車環境改善工程完成驗收結算無後續待辦事項止,增購總服務費為112年度高雄市候車環境改善工程案之工程預算總經費的固定比例(即本案契約總服務費與本案契約工程預算總經費之比例)核算,並以原契約規定條件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196,35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0 17:30
開標時間
111/07/21 14:3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契約簽訂日期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書完成為止。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具備下列之一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土木或建築項目)。 (2)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項目)。 (3)建築師事務所。 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或建築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程技師(或建築師)負責辦理,廠商並負連帶責任。 (二)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設立證明(需符合下列之一者):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切結書2。 B、技師事務所: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 C、建築師事務所: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切結書1。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5)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6) 報價單(廠商報價金額超過預估需用金額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服務企劃書乙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技師事務所:檢附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建築師事務所:檢附執業證明(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含企劃書乙式8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次採購預算金額為規劃設計服務費用新台幣231,000元,另保留後續擴充監造技術服務費用新台幣400,000元。本案所需經費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俟交通部核撥經費到位後再行付款。工程施工預估需用金額概估為新台幣2,724,000元(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品管作業費、包商管理費及利潤、營業稅、保險費、空污費、外線補助費及工程管理費等)。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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