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18 已決標公告

裁決業務相關書表、信封及罰鍰收據印製案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8/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偉翔快速印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9,625
原始預算
$ 591,500
底價金額
$ 570,000
決標折數
92.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秋惠
聯絡電話 (07)3629902#728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3樓
聯絡人 許秋惠
聯絡電話 (07)3629902#728
傳真號碼 (07)362990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原履約期限內(至109年12月31日),契約價金總額得擴充至新臺幣75萬元(增購金額=75萬元-決標金額),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 (2)機關視廠商提供實際服務之績優狀況得另後續擴充一年(擴充期間至110年12月31日),增購金額另以新臺幣75萬元為上限,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3 17:30
開標時間 108/12/24 14:3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投遞至高雄郵政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摘要如下,詳如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s://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業已公告預算金額(預估需用金額),投標廠商報價金額高於本採購預算金額者(預估需用金額)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八)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九)如109年、110年預算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終止或解除部分契約或全部契約。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秋惠
聯絡電話
(07)3629902#728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3樓
聯絡人
許秋惠
聯絡電話
(07)3629902#728
傳真號碼
(07)362990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原履約期限內(至109年12月31日),契約價金總額得擴充至新臺幣75萬元(增購金額=75萬元-決標金額),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 (2)機關視廠商提供實際服務之績優狀況得另後續擴充一年(擴充期間至110年12月31日),增購金額另以新臺幣75萬元為上限,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3 17:30
開標時間
108/12/24 14:3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投遞至高雄郵政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摘要如下,詳如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s://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業已公告預算金額(預估需用金額),投標廠商報價金額高於本採購預算金額者(預估需用金額)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八)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九)如109年、110年預算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終止或解除部分契約或全部契約。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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