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74 已決標公告

「新一代智慧運輸系統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8/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00,000
原始預算
$ 8,300,000
底價金額
$ 8,2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祺芳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黃祺芳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 (07)229980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 交通部
補助金額 7,05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16 17:30
開標時間 108/10/17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提出工作計畫書,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2、3、4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須有從事智慧型運輸系統、運輸規劃、交通分析、資訊服務或其他有關運輸科技業務規定。 2.交通技師事務所: (1)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交通工程項目):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管理顧問業、其他顧問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之一。(註: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二)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1、切結書2(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繳交)。 (五)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報價單(須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七)服務建議書乙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廠商之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並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本局政風室。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廠商投標報價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1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祺芳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黃祺芳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
(07)229980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 交通部
補助金額
7,05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16 17:30
開標時間
108/10/17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提出工作計畫書,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2、3、4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須有從事智慧型運輸系統、運輸規劃、交通分析、資訊服務或其他有關運輸科技業務規定。 2.交通技師事務所: (1)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交通工程項目):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管理顧問業、其他顧問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之一。(註: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二)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1、切結書2(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繳交)。 (五)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報價單(須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七)服務建議書乙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廠商之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並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本局政風室。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廠商投標報價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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