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
|---|---|
| 機關代碼 | 3.97.2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昱銘 |
| 聯絡電話 | (07)7995678#6068 |
| 機關代碼 | 3.97.27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
| 聯絡人 | 陳昱銘 |
| 聯絡電話 | (07)7995678#6068 |
| 傳真號碼 | (07)746841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屬原契約既有者,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付款,如擴充項目係契約以外之新增項目者,則須辦理相關議價程序 2.增購金額上限於發包標餘款額度內,增購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前。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1/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政風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索取,餘請詳閱本案公告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1/17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1/17 10:00 |
| 開標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政風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政府立案合法納稅且非屬拒絕往來之汽車租賃公司(投標時應檢附之文件請詳閱附加說明及本案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之下列資格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詳備註) (b)廠商營業稅納稅證明(詳備註) (c)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格式勾選並填妥相關資料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d)標單(兼切結書)及報價詳細表:請依格式填妥相關資料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備註: 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如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書、登記機關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商業登記抄本均屬之。 3、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格式勾選並填妥相關資料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領者: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至本局政風室免費 不具名索取。 2.郵寄索取:請向本局政風室索取,內附回郵55元郵票,另書寫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限領乙份,請自行估算寄送時間,不及寄送時本局不負責。 3電子領標:上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其他】 1. 本案開放廠商電子領標,依採購法第93-1條規定其等標期得予縮短。 2.主辦單位07-7995678-6068 3. 開標日如遇颱風(經本市宣佈放假)或因故放假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舉行 4.如遇比減價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如經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投標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第二次公告招標,投標廠商家數無限制。 【檢舉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政風室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電話:07-7902301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 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1/17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