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文件如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切結書1切結書2〉。
8.著作權移轉同意書。
9.服務建議書一式10本(請將總標單報價單一併放入)。
技師事務所:
1.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相關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切結書1〉。
7.著作權移轉同意書。
8.服務建議書一式10本(請將總標單報價單一併放入)。
建築師事務所:
1.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建築師師公會會員證。
4.開業證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切結書1〉。
7.著作權移轉同意書。
8.服務建議書一式10本(請將總標單報價單一併放入)。
註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係指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有效登記證。
註2:納稅證明,係指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其屬各類所得繳稅證明者,須附最近一年或前一年之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之性質屬免繳納營業稅者,則免繳納稅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領: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至本局政風室索取招標文件免費不具名領取。
(二)郵寄索取:請向本局政風室索取,內附回郵五十五元郵票,並另註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每次限領乙份,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
(三)電子領標:請上網至網址 http://web.pcc.gov.tw領標。
其他:
1.主辦單位07-7995678-6178
2.開標日如遇颱風(經本市宣佈放假)或因故放假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始舉行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其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案服務費用計算係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廠商報價單請以折數報價(勿逾拾折)。
5.本案如經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投標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檢舉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政風室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電話:07-7902301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
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