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68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1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本處4樓簡報室(83068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83099鳳山郵局第2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下列兩者之一:
1.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所聘用技師為前款科別、並於該公司執業。
3.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機關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辦理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所需經費如未獲補助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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