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22 已截止

「114年委託專業仲介協助媒合投資用地」勞務採購案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日:113/12/30 截止日:114/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01/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代碼 3.97.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5 - 會員組織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佩儀
聯絡電話 (07)3368333#2893
機關代碼 3.97.1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聯絡人 陳佩儀
聯絡電話 (07)3368333#2893
傳真號碼 (07)536061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合約屆滿前1個月,如年度執行績效良好且雙方同意,得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每次續約最多以1年度為限,最多2次為限。其它年度履約標的,以機關提供之需求規劃說明書為主。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1/0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經合法登記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 (二)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5.電子領標憑據。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7.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及付款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經寄(送)達本機關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3.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其他:檢舉專線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檢舉電話:07-3368333轉2238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7
聯絡人
陳佩儀
聯絡電話
(07)3368333#2893
機關代碼
3.97.1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聯絡人
陳佩儀
聯絡電話
(07)3368333#2893
傳真號碼
(07)536061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合約屆滿前1個月,如年度執行績效良好且雙方同意,得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每次續約最多以1年度為限,最多2次為限。其它年度履約標的,以機關提供之需求規劃說明書為主。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1/0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經合法登記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 (二)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5.電子領標憑據。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7.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及付款方式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經寄(送)達本機關之投標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3.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其他:檢舉專線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檢舉電話:07-3368333轉2238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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